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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1月22日

我的外婆

114号,周日,天气阴霾。接到妈的电话,外婆走了。惊讶难过之余,似乎又带点预料之中的平静,眼泪还是一下子涌了上来,但是抑制住了,平静地跟妈说了会儿话,坐了下午四点二十的船过去。进了屋,外婆的遗像挂在屋子正上方,我上前去给她三鞠躬,泪水累积在眼眶边缘,依旧强忍住了。鞠了躬,烧了纸钱,在一群忙碌的亲友间,我试图用不着边际的言语和轻松的玩笑来掩盖内心的哀伤,我知道,外婆不喜欢大家兴事动众地哀悼她,为她烦劳操办。她是那么坚强独立的一个人,一个我所见过最顽强的女人,我宁愿选择在夜深的电脑前一个人想她,默默的流泪。我用了几天时间才让自己相信,她已经走了,她走的安详平静,正如她所愿,没有为儿孙带来任何负累,连伤心,都是那么淡然而缓慢。

因为从小生在内蒙的缘故,儿时对外婆的记忆不太多,但凡跟她有关的记忆,都是关于美食。每次跟爸妈回南京探亲到外婆家小住,外婆一定会烧很多好吃的款待我们。龙虾,带鱼,这些当时不算便宜的东西外婆一烧就是一大盆,荷包蛋一煎都是好多个。早上一大早,外婆就会起床,换着花样给我们买各种好吃的早点,烧卖,菜包,肉包,油条,记得当时和我姐一致认为,外婆家的东西特别香,就连普通的菜包子,似乎都比别处的好吃。外婆的话不多,也很少在口头表达情感,就是通过她微薄的工资给我们买一大堆吃不完的美食,来表示她对我们的宠溺。外婆口重,烧菜酱油和糖放的都异乎寻常的多,各种菜式都有一种属于她的独特香气,无论我们怎么学都学不像。儿时还有一件深刻的记忆,就是当时住在外婆家时,一个人跑到大舅家玩,回来却在一排排小巷子里迷了路,年幼的我站在马路边惶恐的哇哇大哭,泪眼模糊中远远地看到外婆焦急地来寻我,登时心里就如石头落了地,当时外婆还年轻,身材很高,她焦急地向我小跑来的那个形象永久地刻在我的脑海里。最后这两年,外婆久病卧床不起,过年去看她,已经佝偻的剩一点点,保姆有一搭没一搭地喂她吃饭,一生好强洁净的她,心里的感受又岂是言语能说清。

 

初中时我们举家迁回南京,就住在外婆家。外婆家简直像个避难所,大姨,小姨,我们,哪家过渡时没地方住,一定是住外婆这里。外婆的房子当时有三间,再加外面一个搭出来的厨房兼储藏室。我们去后,外婆就把外面的储藏室整理干净,住在那里,爸妈住最里一间,我和姐住外屋,最外面一小间是一家人吃饭的地方。她习惯了独自生活,从不靠子女,也不习惯和子女保持一样的步调和节奏,所以在她的强烈要求下,虽然我们住在一起,却是各吃各的。每天她先烧菜,我们总是嘴馋去蹭她的菜吃,她也毫不介意,有时多烧一点,爸妈不回来的时候,带着我们一起吃,菜少了还马上挎个篮子上街砧一大碗烤鹅回来,三个表弟表妹也时常过来,因为大家都喜欢吃她烧的菜。我们住了三年,她住了三年外面的小房间,雨大时,小屋漏雨,她就顺着床边摆几个盆,照旧看她的电视。外婆极喜欢看电视,听广播,每天一大早,她起床洗漱,扫地,通常会把整条巷子都扫干净,买菜,做饭,空闲的时候,就听广播。外婆的耳朵年轻时发过炎,听力不大好,所以收音机声音都开很大。她喜欢听流行歌曲之类的节目,天天跟着她听,我竟也受了不少流行歌曲的教育。外婆也很喜欢林忆莲,我疯狂追星每天放莲歌的时候,外婆跟我一起听,尤其是喜欢《情人的眼泪》。下午四点,她一般会到巷子外买碗馄饨来吃,晚上早早吃过晚饭就一直守在电视机前。外婆喜欢看琼瑶剧,她喜欢俊男靓女,家里墙上贴满了大头明星挂历,定期还会更换。我上初中,晚上爸妈不让看电视,我就常常偷跑到她屋里,跟她看完了一部又一部剧集。看到开心处,她会笑,可到伤心处我已经在抹眼泪时,她却一直是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或许这些电视里的小苦难,对她来说实在是算不了什么。听妈说,外婆和公公结婚时,公公家境很好,家里开了小店,生活富足,佣人保姆都好几个,也算是大户人家。公公是纨绔子弟,不学无术,不会照料家庭,没有责任感,后来家道中落后,五个子女几乎都是外婆一手带大,公公死时,她一滴眼泪没落。文革时期大姨去新疆,我妈去内蒙,大舅也下了农村,她带着尚幼的小舅和小姨在涟水艰难度日,从不靠任何人救济。她唯一的弟弟想尽了方法联络到她,才帮她办了回城。她就是那种自己无论怎样吃苦都能顽强生活下去,只要不求人就可以的人。

 

外婆有严重的胃下垂,所以吃的极少,越来越瘦,加上年轻时的积劳,晚年时抵抗力很差,一点小病就可以让她在床上躺很久。我们搬家后,工作,恋爱,结婚,越来越忙,几乎只在每年过年时回去看她。蜜月时去看过她两次,那时她还很高兴。之后断断续续地听妈说起她的消息,生病了,住院了,出院了,请了24小时保姆,又住院了。。。这几年一直如此。去年过年时,到病房里探望她,她闭着眼坐在床上,已经瘦的脱了形,耳朵几乎听不清别人说话,那时很怕她不行了,今年过年去看她,情形似乎好一点,但越发的瘦小。我知道,这一天早晚都要来,她只是不希望因为她而拖累子女一丁点。她在病的最重的时候都不愿与子女同住,坚持一个人。她也有她的牵挂,就是她的长子,我的大舅,她还不知道大舅在三年前就已经去世了;还有我的表弟,她从小亲手带大的孙子。她的晚年,他们就是她的信念和希望。如今,她安详地去了,她倔强干脆的一生平静体面地走完,留给我们无尽的思念。我想,明天的明天的明天,当我在阳光下,眯着眼睛,吹着温暖和煦的风,偶而想起她——我的外婆,我会面带微笑,为她曾留给我的那些独特的香气,那些温暖的记忆。

 

想念外婆。

 

 

 

                                                                                                              2007-1-22

1月17日

属于你我的意乱情迷夜

    身为人妻人母的我,单身一人在家的夜晚时光显得弥足珍贵。通常这样的夜里,我都会选张自己中意的老碟静静地回味。今晚陪着我的,是你,和这张已经看过无数遍的《忆莲1991意乱情迷》。

    相对于听CD而言,我更喜欢看LIVE,好的CD值得反复玩味,LIVE也可以时时发现新的细节和感动,有不同的乐趣。一场LIVE从歌曲本身来看,就已然是一张精选到不能再精选的专辑,冷不丁还会有惊喜(比如你 02的《一辈子心情》,《痴缠》,05的《点唱机》,《沉沦》,足可以感受到你挑歌的心思),而且现场气氛是否可以令人完全投入到歌者的情绪里,着实是考验歌者真功夫的标尺,加之ENCORE次数的不可预测性,似乎更带着点叫人记挂的神秘感。另一层喜爱的原因之于我,是因为从小学习乐器,跟着乐团到处演出,一直迷恋化过妆候场时蛰伏在黑暗后台的感觉,调过弦,揣着琴,听着台上喧嚣动静,期待着自己出场,膝盖会兴奋地隐隐发酸,环顾周遭,个个紧张忙乱,面色凝重,凌乱的脚步踏过木地板发出沉闷的声响,似乎与台上的活色生香毫不相干。待在大幕后静静坐定,沉重的幕布徐徐拉开,灯光亮起,个个却都眉开眼笑,像上足了发条的机器,这发条会在灯光熄灭幕布再度合上时精准地走完,复归原来的冷静和平淡。这怪异的感觉给了我深刻的记忆,所以对于舞台表演的复杂情怀,统统折射在我喜欢看LIVE的行为上。

    晃了一个神,扯远了,你已经开唱。《逃离钢筋森林》,《倾斜都市》MEGA MIX,几首劲歌下来,你已气喘吁吁,香汗淋漓。一首《哈啰感觉》过后,气刚喘平,又开始玩舞台剧,摔下电话气急败坏地《讲多错多》。看着不善表演剧情的你,紧蹙眉头,对着电话喊出“我以后都唔想再见到你啊”,令我会意地莞尔。歌里的你,时而狂放,时而忧郁,时而骚灵,时而深情,歌外的你,敏于歌而讷于言,永远带着淡淡的平静和害羞,歌里歌外的你,哪一个才更真实?你生平第一次演唱会用尽了心思,86年出道,却在91年拥有十张专辑的时候才开了第一次演唱会,你有足够的歌曲填充时间,却缺乏最重要的东西--自信。好在许愿用不断的演出让你开始发掘自己独自支撑舞台长达两个小时的能力。这场处女秀用现今的眼光看上去仍然可圈可点,在15年前绝对是相当精彩的创意秀。演唱会的每一个细节都被精密安排,你的每一个动作都经过精心设计,唱每一首歌都卯足了十分气力,感情充沛,情绪高涨,充满诚意,唯一不足的是缺少了一点点游刃有余,远不像15年后的你,在舞台正中,用DIVA的光芒颠倒众生吹灰不费,让我觉得为你死过一回都无怨无悔。还有,我觉得当时你的舞蹈动作也稍显简单和僵硬,似乎很费力,常有十指用力打开向外推的下意识动作(也或许是你当时极喜欢的动作?)。从心理学上来解读,这样的动作代表了本人内心紧张不安,情绪需要宣泄,并极力想表明自己的坦诚。没错,我相信你一定是紧张和不安的,彼时的你在歌坛事业上,离梅姐尚有一段距离,似乎是不能逾越的鸿沟,在各种乐坛奖项的竞争上,又常常输给大气凛然的叶莎莉,似乎总是逃不过“二奶”的宿命。是啊,当人们都需要小情小调的滋润时,你的千娇百媚勾魂摄魄欲说还休激情放纵是安抚人躁动欲望的不二法门,一旦需要出得厅堂带到大场面上,还是平头整脸的主流“正房”更拿得出手些。所以我相信你在首度演唱会上挣了命的唱和跳,除了想印证自身的实力,感激爱你支持你的歌迷和创作团队,一定还带着一点点想证明自己的不甘和挣扎。想到这里,你在舞台上的那点紧张不安和无言感激,被我心疼又心安地全盘收下。

    DICK LEE出场了,一腔深情,怜惜地试图将你百转千回的情人的眼泪抹干;ANTHONY也开唱了,纵是此情只待成追忆,却掩不住他对你满眼的关爱的宠溺。你是值得的,身边的每个男人都甘愿地把最好的给你,“ LET HER DREAM ,FOR SHE IS A LADY,A FABULOUS LADY”,一定是他们的心声吧,包括老李。但当你在舞台上,坚定地唱出“天,亦天天的了,地天天的了,心也未能料,但是我的决心,没有点滴动摇”时,谁又敢说你的成功,不是来自于你的不懈努力和聪明勤奋?即使你说你倦了,也独有慵懒迷离、旁人怎么学也学不来的美。思忖间,你已化身印度西施上场,开始上演曾让年少的我面红耳赤的情欲大戏。含笑地记起为了把下属全部驯化成莲迷,不仅在开会间隙不厌其烦地给他们TRAINING你的种种,晚上又在练歌房里特地点了几首你的招牌劲歌给她们开眼,没曾想《烧》就是这一版本,几个MM兴奋地看着几近全裸的伴舞尖叫,我难掩得意,“看清楚哦,这个是陈小春啊,这个是谢天华啦,给她伴舞了若干年哦!她大红的时候,陈小春他们才刚出道呢!”,几个八零后MM立马被你15年前的演唱会就有如此大胆的创意设计折服,再也不说你是妈妈级的苦情歌手。不得不说的一点,你的那些造型真是好看啊,25岁的你正当青春大好年华,事情鼎盛,爱情滋润,身材玲珑有致,很细粒的身材反而不是缺憾,比例真是黄金的紧。无论是有质感的粉红硬挺薄缎风衣,还是香肩微露的TOP BRA加裙裤,抑或是白色和黑色紧身背心,都把你勾勒的分外迷人。这些形象,至今都是我的最爱,是属于我的都市女郎LOOK,不过,现在的你也一样迷人,不是么?

    《疯了》过后,《激情》来了,这么快就ENCORE了吗?还记得第一次看到这个LIVE是92年,那个年纪,似乎对所有来自港台的影像和声音都有种不可思议的迷恋和兴奋,当时浸淫在数盘你的磁带里,影像资料稀缺,处于重症饥渴中,从没奢望过会在电视上看到整整一场你的演唱会,和老妈老姐逛街的途中,一家时装店播着这盘LD,你身着闪光无肩紧身上衣和黑色裙裤,从地下缓缓升上舞台,《激情》前奏响起,你就在我眼前,惹火但温柔地唱起了我听了无数遍的歌。眩晕,那一刻只有这一种感觉,跟在磁带中甫一听到《激情》的前奏时感觉完全一样,就是眩晕。“尤物”,原谅我贫乏的词汇,我只能想到这个词来形容你。显而易见地,我放弃了逛街的机会,硬是站在服装店里把这场演唱会看完,浑不顾熙攘的人群在我身边撞来撞去,即使被两个小时后又来寻我的老妈恶训也掩不住心内得意。几年后买到双VCD才知《激情》时已是ENCORE,好在当时店家是循环播放,得以看完整场。今夜的《激情》响起,数年前那刹那的心内震撼和狂喜感觉又熟悉地在心底激荡,在那个川流不息人声鼎沸的服装店里,我执著地抬着头望着那个小小的电视屏幕傻笑,眼前耳边心里只有你,不知有多满足,这样的幸福,一生又能有几多次?
 
    再度ENCORE,“抬头吧,多看我一次,你是我是我存在意义”。SANDY,我该如何告诉你,你在我过去的15年里,有着怎样的意义。猛然记起当年我与初恋男友无奈分手,坐在KFC里,不顾旁人讶异的眼光,彼此执手相看哭成泪人,却终究各走各路。“然而付出真,到最后也分,我只有说,THANKS FOR THE LOVE”。那些时候,是你的这首歌教我释然,也帮我把伤痛慢慢抚平,今夜,又不经意地令我想起,当年那个他还好吗?当年我们的这些那些,多么美,多堪记,却没有不舍,因为经过的总要学会放下,这也是你教我的,不是吗?换上便装仔裤的你还在唱,“灯光在转动,我的心跟着转动”,1118演唱会献花一幕浮上眼前,SANDY,还是要感谢你,让我过了一个人的心野夜,忆起那么多关于你关于我的前尘往事,离别总是令人不舍,我看到你用双手捂着脸,双肩微微颤动,我知道,善感的你一定哭了,SO DO I。THANKS FOR THE LOVE,AND ALL THE MEMORIES,曾极精彩的你那些,精彩的我那些,这个日,这个夜,只属于你和我。让浓情投入幕前放尽,爱着你令我无比满足,在这个只属于你我的意乱情迷的夜里,我终于幸福地痛哭失声了。